注册容易注销难,是多年来困扰企业的堵心事。为了解决企业注销问题,国家正在推出新措施,确保办不下去的企业要“死”得便捷,“死”得干净。
企业注销是企业退市的最后一步,企业进入市场后,形成了大量法律关系。企业注销之前,必须对所有的权利义务彻底了结,包括偿付债务、支付员工工资、缴清社保、清结税款等等。与企业登记设立时相比,企业注销势必更加繁琐、复杂。企业注销,就要在保护各方利益的基础上追求更高的效率。
为此,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人社部、商务部、海关总署、税务总局共同起草了《关于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工作的通知》,在保障市场交易秩序和交易安全的基础上,既强化对违法失信企业的惩戒约束,也促进企业的“新陈代谢”。
通过建立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,实现各相关部门注销业务“信息共享、同步指引”,企业注销“一网”服务,让企业能够“一网”获知各环节流程、进度和结果,提高企业注销办事效率。
重点完善普通注销制度,取消企业向登记机关进行清算组备案的程序,允许企业通过公示系统免费发布债权人公告,将注销登记材料从9份压减为4份必需要件。完善简易注销制度,试点扩大适用范围、将公告时间由45天压缩至20天、建立完善容错机制。
税务部门实行清税手续免办服务,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简易注销。优化税务注销即办服务,对满足条件的纳税人采取“承诺制”容缺办理。整合税务注销办理事项,实施“套餐式”服务。
人社部对没有社保欠费的企业同步进行社保登记注销。商务部门拟在办理涉及外商投资企业提前解散业务时,优化流程,精简材料。海关依法主动注销备案登记的无需申请人提供材料,申请注销海关备案登记的仅需提交注销申请书。
编制并公布企业注销指引和流程图,解决企业在注销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。依法对失信企业、失信个人实施部门联合惩戒。加快探索建立强制出清制度,完善企业撤销登记程序。